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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推动本单位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市局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计划。
  (二)认真落实。各单位要围绕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充分利用本区(县)的宣传资源,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在开展“安全用药月”及“药监开放日”活动中,避免搞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要力争通过活动的开展真正使公众感受到药监的服务,真正达到为公众服务的目的。
  (三)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以及发现的问题,加强与宣传处的沟通,并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有关信息通过RTX报市局宣传处。

  附件2:
  “教市民辨假药--北京药监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权益,不断增加市民识别假劣药品的常识,提高市民防范假劣药品的安全意识,形成共同抵制和防范假劣药品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药监直接服务公众的效率和质量,提升药监的亲民形象,我局将在全市统一推出“教市民辨假药--北京药监开放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在指定场所公开接待形式,现场教授市民辨别假药的小常识,并回答公众有关识别假劣药品的疑问,配合具体实物(如收缴的假劣药品样品等)和图片等形式进行讲解。各分局可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创新活动形式,比如:组织市民体验监管工作、参观药品生产企业等等。市局统一部署,各分局及市药检所负责实施。
  此次活动突出如下三个特点:
  1、形式开放。药监敞开大门,欢迎群众参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展示北京药监主动开放的姿态;
  2、服务更广。开放日活动与药监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工地、进家庭活动形成良好的呼应,把走出去与请进来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药监服务更直接、更广泛地为公众享有。特别是通过每两个月一次、每次在不同区域举办的方式,有需求的公众可自由选择参与的时间和地点,实现服务资源跨区域共享。
  3、内容实用。此次活动的宣传重点是一些“三品一械”安全上的热点问题,宣讲中注重提生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贴近百姓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0年7月正式启动,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具体安排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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