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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六)对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创新点进行报道。如药品可追索系统、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品种、高风险环节运用现代化手段监管的情况以及在医疗器械企业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情况等。
  (七)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普及。
  三、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的有利契机,围绕北京药监建局十周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围绕“喜迎药监10周年,共创监管新篇章”这一主题,立足“法治、人文、学习、和谐”的药监理念,着眼于建设“具有首都水平,适应首都发展,服务首都人民”的药品监管目标,本着“鼓舞士气,激发活力,树立形象,加快发展”这一原则,在全系统开展建局十周年丰富多彩的系统活动。(活动通知已经下发)
  四、充分整合全市药监系统的宣传资源,全面提升宣传工作的运转效率
  (一)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我们于2005年建立起全系统的新闻发言人队伍和宣传联络员队伍。为更好地发挥这两支队伍在药监宣传工作中的作用,2010年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
  1.进一步明确新闻发言人和宣传联络员的职责。修订《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京药监宣[2005]6号),在对全市宣传工作管理进行规范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新闻发言人和宣传联络的职责。
  2.建立定期新闻发布制度。为更好地建立起与媒体的沟通机制,我们将整合市局与各局的力量,定期召开媒体新闻发布会,由市局与分局新闻发言人共同承担发布任务。
  3.建立内部定期沟通机制。为更好地整合内部新闻资源,加强宣传的整体策划,及时将监管工作中新闻热点发布出去,市局宣传处将建立起与局机关各处室的定期沟通机制以及与各分局的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阶段性的工作重点。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
  2010年,将继续以开展新闻发言人和宣传联络员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宣传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定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让宣传干部队伍在实践中提高新闻敏感性以及应对媒体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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