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许可一证一档,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报告等应当纳入档案保存。
六、动物诊疗机构备案
区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每年12月底前,对辖区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统计汇总,将《动物诊疗机构备案表》原件及电子版上报市农业局兽医管理处(yp751010@yahoo.com.cn)备案。
七、其他
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等八个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的通知》(京农法字〔2005〕3号)中的《北京市动物诊疗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通知中未提到的动物诊疗机构相关管理工作,请遵照农业部《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第19号令)执行。
附件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填写规范(略)
3:动物诊疗机构备案表
北京市农业局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动物诊疗
机构情况
|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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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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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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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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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使用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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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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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 新申请
| □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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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
| 执业兽医
| 其他人员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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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活动范围
| □ 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
□ 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
和腹腔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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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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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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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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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设施设备清单 ( )
管理制度文本 ( )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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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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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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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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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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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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