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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银川市城镇既有建筑抗震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二)排查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一是严格划分辖区内建筑类别,相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以栋(户)为单位进行调查,保证信息全面、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按照《登记表》的内容,全面详细记载相关内容。乡镇既有建筑排查表由市规划局统一领取发放到各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城市既有建筑排查表由市住房保障局统一领取发入到各辖区街道办事处。各辖区政府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排查工作。
  (三)录入汇总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排查工作联络员和计算机数据录入操作专职人员,按照一栋楼一档,分类管理的原则,将排查登记表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汇总上报,建立数据库。
  三、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城镇既有建筑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排查工作按时完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城镇既有建筑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代荣民 副市长

  副组长:马 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光临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蒋珊珊 市规划局局长

  白建平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王 奎 市统计局局长

  王学海 市地震局局长

  张晓沛 市教育局局长

  田丰年 市卫生局局长

  郭 勇 市商务局局长

  郭正祥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高 杨 市体育局局长

  王志勇 市建设局副局长

  梅建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淑惠 兴庆区区长

  袁京平 金凤区区长

  金 花 西夏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蒋光临兼任办公室主任,蒋珊珊、白建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分工:

  市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牵头指导乡镇既有建筑排查工作。

  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牵头指导城市既有建筑排查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国第一次房屋普查和全国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与本次排查项目相关的城镇房屋及城镇人口数据,并配合审核完善调查表及排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平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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