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的批复
(皖政秘〔2010〕76号)
省教育厅,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0〕5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设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由滁州市领导和管理,办学经费由滁州市统筹解决。滁州市政府要兑现2010-2014年市财政为学校“三基”建设投入4000万元的承诺,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要依法规范办学,按照学院总体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滁州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