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适用情形
| 自由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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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生产企业擅自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照《反兴奋剂条例》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 《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生产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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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货值金额在1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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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4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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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货值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情节严重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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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不足1000元,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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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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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4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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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1万元以上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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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照《反兴奋剂条例》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 《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擅自经营或者不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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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或者不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金额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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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或者不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4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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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或者不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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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 《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金额不足500元,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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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金额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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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4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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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涉案金额2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情节严重的
| 没收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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