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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地方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总结交流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组织深入研究,及时做出部署,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效应。建立系统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五)依法征收,圆满完成收入计划。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2010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520亿元,同比增收125.3亿元,增长9%。总局口径收入计划1743.5亿元,同比增收151.8亿元,增长9.5%。
  (六)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组织收入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市局、区县(分)局两级组织收入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健全三级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抓紧建立长效机制和与之配套的一揽子工作制度,完善责任体系。研究建立计划编制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征管综合、税政指导、法制监督、科技支撑、收入考核的作用,逐步构建纵向顺畅运转、横向协调联动的组织收入格局。加强税源管理。强化综合税收分析,切实掌握税源、税基和税收动态。探索税源动态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推进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逐步构建全方位税源监控网络。
  三、积极实施信息管税,稳步推进征管改革
  (七)优化征管业务流程。根据三定方案,按照事项法定、便利高效、统筹规划、分工配合、标准统一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手续,逐步形成“以流程为导向,以工作流为载体,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的流程化管理格局。研究制定《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工作实施意见》。
  (八)完善双项分类工作法,探索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定《纳税人税收流失风险等级分类办法》。建立分行业风险指标体系。认真分析风险,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预警机制,遏制潜在问题,实现“事后管理、被动管理”向“事前管理、主动管理”转变,不断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区别不同的征管对象匹配相应的征管人员和相应的征管、服务手段,有效提高征管和服务的质量。
  (九)加强双类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加大内外部信息采集力度。制定《信息共享工作规范》和《数据信息管理办法》,统筹信息采集需求,建立统一的采集标准和操作流程,提高信息共享程度,避免多头采集和多次采集。强化数据分析、比对,加强基础数据管理与应用,为实现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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