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春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22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来,全国连续发生两起重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3月13日下午,深圳市汉京峰景苑工程发生一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业人员在23层防护棚上铺设防护板时,防护棚发生坍塌,造成9人死亡、1人重伤。3月14日上午,在贵阳市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程工地,正在进行浇筑连廊柱和梁板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局部垮塌,造成7人死亡,19人受伤。
这两起事故给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者敲响了警钟,请各单位吸取这两起事故的深刻教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特别是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深基坑、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要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中予以认真执行,严格专家论证程序。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