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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甘交劳[2009]17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2009年3月以来,墨西哥和美国等国家发生人感染A/H1N1猪流感疫情,目前确诊的国家增加到10个,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做好全省交通系统防控猪流感疫情工作,严防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的传入,现将交通部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应急明电[2009]1号)转发给你,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及有效地防控措施,与当地政府、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二、各交通局、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交通工具进行强制消毒,发现咳嗽、头痛、发烧等疑似感染猪流感病毒症状人员,立即通知卫生、质监部门,严防疫情传入。
  三、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这项工作抓细,并于每日16:00时前将当日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传真报至交通厅防疫办,传真电话:0931-8484024。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甘肃省交通厅预防控制猪流感疫情工作
  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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