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8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吴中区220KV郭巷变电站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09〕1009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2563公顷,其中耕地0.7058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220KV郭巷变电站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长丰村9组);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长丰村10组);郭巷街道尹山湖社区(原尹山湖村8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长丰村9组)耕地0.2445公顷;
(二)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长丰村10组)耕地0.4613公顷;
(三)郭巷街道尹山湖社区(原尹山湖村8组)0.5505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耕 地
| 0.7058
| 27万元/公顷
| 2.5万元/人
|
未利用水域
| 0.5505
| 13.5万元/公顷
|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作物以上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