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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九)企业发生的辞退福利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处理。辞退工作在1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1年的,应当选择同期限国债利率作为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存在与辞退福利支付期相匹配国债利率的,应当以短于辞退福利支付期限的国债利率为基础,并根据国债收益率曲线采用外推法估计超出期限部分的利率,合理确定折现率。
  (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第3号的规定,编制2009年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删除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项下的“(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所有明细项目;增加“(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发生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减变动情况。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应当在附注中按以下格式和内容披露: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小  计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5.其他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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