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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景宁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上报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景交〔2010〕0014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9〕194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结合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初审意见及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按原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起点至鸬鹚段(K6+800)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0米,行车道宽7.0米,桥梁宽9.5米;鸬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7.0米,桥梁宽8.5米。隧道宽10.0米,净高5.0米。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Ⅱ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
  其余技术指标须符合相应技术标准。
  二、同意采用优化后的路面面层结构:4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5厘米厚AC-16C型沥青砼+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挖方路段增设8厘米厚级配碎石垫层。
  三、同意除黄谢圩中桥采用20米跨径预应力现浇箱梁外,其余桥梁上部结构20米、25米跨径采用预应力砼T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与桥台或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按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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