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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的通知

  (六)组织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划、规定,并指导实施;归口管理综合性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七)管理厅机关、厅管厅属单位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组织拟订行业性工资和津贴标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劳动定员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八)归口管理国际劳务合作、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国际、港澳台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因私出国(境)报备工作。
  (九)承办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残联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联系省劳动学会。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办法,承担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工作,指导厅管厅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落实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
  (四)落实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补贴、医疗保健、疗养、丧葬和善后等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离退休干部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承担厅机关离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
  (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直属机关党委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组织、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中心,围绕大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拟订并提出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厅机关并指导厅管厅属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三)按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党内监督,按规定审议、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
  (四)操办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事宜。
  (五)指导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工作。
  (六)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交通战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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