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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的通知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科技、教育、技术改造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相应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中长期交通科技、信息化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厅管厅属院校年度基建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全省交通企业装备更新、技术改造年度计划草案,组织技改项目可行性论证,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省交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和行业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组织交通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验收,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奖励工作。
  (五)编制年度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指南,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市场的培育工作;组织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交通科技情报工作。
  (六)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计量、专利、标准化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拟订节能减排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衔接与交通运输部有关信息化工作;联系教育研究会。
  (八)指导厅管厅属院校和幼儿园的规划、专业设置、师资培养、学科建设工作。审核厅管厅属院校招生计划并指导招生工作。
  (九)指导全省交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校函授点的教学业务工作;指导、协调交通类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外事、侨务、统战、社团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厅管厅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考核工作;承担厅管干部及厅管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厅机关、指导厅管厅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安置等工作。
  (四)承担厅机关、厅管厅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厅管厅属事业单位的注册年检工作;归口管理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
  (五)归口管理厅机关、厅管厅属单位的培训工作,负责厅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教育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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