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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逐步建立独立于医方和患方的第三方调解机制。

  三、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一)开展“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300所省级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国家级优质医院和省级优质医院将从通过复核的三级医院中产生,优质县医院将从达到二甲标准的县医院中遴选。我省将根据卫生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定期校验管理办法,实施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动态校验。继续推进医师和护士定期考核,定期组织督导,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推广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规范预约诊疗服务流程和内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使用电子病历为抓手,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一)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在全省创建10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30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6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强化基础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

  (二)加大专科护士培训力度,拓展专业化护士的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培养专科领域的护理人才。

  (三)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强化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理,要将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作为重点,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

  五、强化血液管理工作

  (一)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献血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和公民无偿献血的参与度。

  (二)做好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动采供血服务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管理软件的安装与安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

  (三)加强对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的日常性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采供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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