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河源市源城区风光车行修配厂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648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河源市源城区风光车行修配厂申报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请示》(永保粤字[2009]2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河源市源城区风光车行修配厂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河源市源城区风光车行修配厂,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河源市源城区风光车行修配厂 | L2822835-X | 441600L282283500 | 河源市源城区永福路华业苑 | 机动车辆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