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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六)收费公示照片(七寸或七寸以上);

  (七)年审需要的其它资料。

  五、年审步骤及方法

  (一)年审步骤

  1.向各主管部门发出书面年审通知,同时网上公告,明确年审时间、地点和要求。

  2.收费单位按照年审要求自查、填写年审登记表、准备相关资料按时参加年审。

  3.对报送的年审资料,实行初审、复核、领导把关三级审验负责制。初审组重点审验单位收费主体资格、对照《收费许可证》副本和票据存根、财务帐,查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复核组重点核对年审登记表、收费台帐、查看收费公示照片、审查收费文件依据是否有效或到期、政策变动时《收费许可证》是否及时变更、查看《收费许可证》办理是否规范;年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依次审核签字,年审合格的加盖年审专用章。

  4. 对违规单位,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按要求整改后,经验收合格的,加盖年审专用章。

  5. 对不按要求期限整改的,或年审中发现的其他违法收费问题,移交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或未依法纳税的,移交财政或税务部门处理;对违规收费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建议其主管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年审方法

  本次采取“送审为主、上门年审为辅”的方法。由收费单位先自查,填写年审登记表,而后带齐年审要求的相关资料,根据日程安排按时到市物价局接受审验,部分实行财务通管的单位可上门集中审验。审验时严格执行《年审工作表》制度,分级负责,层层把关。
  (三)组织领导

  由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牵头,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抽调人员组成《收费许可证》年审办公室,市物价局副局长王宏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处长平年佑、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处长楚君艳同志为副主任,其他同志为成员。年审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

  六、要求

  各收费单位要对《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年审登记表》,及时参加年审;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同步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并按照省发改委的要求,及时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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