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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表彰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表彰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科技局,省科技厅有关处室单位,省管科技类新社会组织:
  2009年9月中旬至2010年3月中旬,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省管科技类新社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要求,在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科技类新社会组织是我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激活全社会技术创新资源的有效载体,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类新社会组织单独作为一个组织类别,整体参加全国性重大学习实践活动还是第一次。参与组织指导科技类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对全省科技管理部门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在这次活动中,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知难而进,加强指导,协作联动,勇于创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省管科技类社会组织认真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责任感;推进了党建工作,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了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高了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性,积极参与科学发展长效机制的建设;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了功能作用,为实现科技类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新跨越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这次活动中,也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鼓励先进,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实现科技类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新跨越,经各级推荐,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济南市科技局等9个市科技局,山东省自主创新促进中心等52个省管科技类新社会组织,授予“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宋洪韵等22名同志授予“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络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王英伟等6名同志授予“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学习实践活动为新起点,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推进全省科技类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中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希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和省管科技类新社会组织紧密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共同努力,积极开创全省科技类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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