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局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于3月30日前,联合行文将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见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及经审计的企业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要求电子版发送zoutiefu19880901@163.com邮箱)上报省经信委(2份)、财政厅(1份)。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三)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扩大“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应用范围的通知》(鲁财建[2006]44号)的要求,通过“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直接报送电子文档。
省经信委科技处联系人:封宗庆 邹铁夫(电话:0531-86901986;86062354)
省财政厅经建处联系人:刘辉(电话:0531-82669767)
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需解决的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项目实施对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
二、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近两年的销售收入及利润;资金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技术创新成效及基础条件,包括成果、专利、品牌、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税、研发机构及装备水平、中试和试验条件、标准建设、人才队伍、科技投入等。
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实验室、对原有实验室进行完善等)、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的支持软件等;项目建设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及整体水平;现有的支持配套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四、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条件和指标);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预期发挥的作用以及带来的节能、降污减排、综合利用等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投资及进度。项目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总投资、申请省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贷款、自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度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