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施群众评议,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回访监管对象和消费者,召开监管对象和消费者座谈会、设立意见投诉箱、特邀监督员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措施,使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活动进一步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10月)
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自评总结,发现有达不到标准的方面,要及时整改,补缺补差。省市局创建文明和谐行业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不断推动竞赛活动健康发展。
(四)考核表彰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
1、组织创建文明和谐行业自看自查工作;定期组织精神文明、行风建设特约监督员检查、暗访工作;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工作,广泛征询社会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评议行业创建效果。
2、召开查评工作交流会,总结检查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省局对各市局开展的创建活动统一评比排名,确定2006-2007年度全省工商系统“文明和谐行业”和“文明和谐行业先进单位”。在评比的基础上,工商系统在全省20个行业竞赛活动中争取走在前列。
3、迎接省文明委考核验收,适时召开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总结表彰大会。
六、具体要求
(一)有一个高效的领导机构,为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文明和谐行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定期研究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宜,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保证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
(二)有一个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创建活动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加大创建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虚心听取群众对工商系统的意见、建议、呼声和要求。及时总结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实际行动落实创建目标。
(三)有一个严格的管理机制,为创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要按照创建文明和谐行业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对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所有制度开展一次回头看、大落实活动。真正做到用制度来管理人,以制度来约束人,通过制度的落实来推动创建工作。
(四)有一个科学的创建方法,为创建活动提供社会保障。在创建活动中,注意处理好条条和块块的关系,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加强与当地文明办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虚心接受检查指导。注意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不但要达到省局提出的创建数量目标,更要提高创建的质量和水平。注意处理好典型示范和整体推进的关系,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注意处理好自评和外评的关系,在抓好本系统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媒体、群众评议和文明办的综合评议,确保系统参评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