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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局直属机关党委):
  主   任:涂国强(兼)
  常务副主任:郭明生
  副 主 任: 武晓勤  焦国祥 王晓鹏
  成   员:郝志明 陈新仁 曹廷殿 李岩岭 任爱萍 靳国琦 马俊玲
  联 系 电 话 :0351-7680293 7680309 7680310
  职 责:负责局领导讲话起草;创建活动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创建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活动安排;督查活动的落实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和通报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有关事宜的协调解决,资料的收集归档;各阶段的动员、总结、通报、经验材料的拟写;活动宣传报道、简报和信息编发,摄影、摄像资料保存、展板制作等。
  三、创建目标
  全省工商系统积极参加省文明委组织的地税、国税、工商、审计、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保、物价、公安、药检、交通、建设、卫生、旅游、商务、铁路、电力、电信、邮政、计生、气象等20个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竞赛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全省工商系统要增强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把我省工商系统建成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团结、文明、和谐的坚强集体,形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廉洁高效、文明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今年年底省、市、县级“文明和谐单位”的数量分别达到20%、60%、80%以上的要求,实现全省工商系统跨入省级文明和谐行业的目标。
  四、创建内容
  全省工商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要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这一主题,结合全省工商系统实际,深入开展 “六比六看”、“两推动”、“五承诺”,促进执法、服务向文明迈进。
  “六比六看”是:
  一是比创建氛围,看争先创优活动的成效。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和谐行业的领导,把创建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行业创建规划,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简报等舆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创建活动中来,将创建工作的任务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名干部职工。要在全省工商系统中继续引深向杨宽德、于剑云、郑俊华、杨贵山同志学习活动,再掀比学赶帮热潮。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单位、文明和谐处(科、股、队、室、所)、文明服务窗口和青年文明号等活动;积极开展争当文明职工、职业道德标兵、先进工作者、青年卫士和百名办案能手等活动,使争先创优活动蔚然成风。
  二是比制度建设,看各项管理目标的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根据工商职能和创建目标,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和修订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工商干部职工文明守则和各项具体的业务服务、监管、执法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实现基层监管工作和机关服务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推广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收费公示制、审批信誉制、首办负责制、时限板结制、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工作纪律等,开通服务热线电话、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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