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鲁农质监字〔2010〕2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质检机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适应例行监测工作需要,根据《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对全省已经通过计量认证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内容
能力验证内容详见2010年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方案(附件1)。
二、参加单位
所有通过农药残留检测计量认证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检机构。
三、技术支持单位
委托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负责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发放和结果收集汇总,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四、时间要求
(一)参加单位要于3 月22日前向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
(二)能力验证项目须在领样后72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
(三)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应在能力验证工作和补验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完成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总结报告,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四)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应在接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5个工作日内向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补验申请。
五、结果使用
(一)参加能力验证补验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补验结果为准。
(二)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质检机构,在本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可中,可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