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承旭、安建军、卢树祥、陈向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谢东星
党组成员、巡视员 陆 洁
党组成员、省地方调查队队长 王世炎
副巡视员 刘明宪
处室责任人: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朱光建
人事教育处处长 蒋守业
局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宪彬
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实行各单位“一把手”汇报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所属单位“一把手”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汇报;实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考核工作由局领导带队,被考核对象进行述职述廉;建立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奇
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承旭、安建军、卢树祥、陈向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谢东星
党组成员、巡视员 陆 洁
党组成员、省地方调查队队长 王世炎
副巡视员 刘明宪
处室责任人:人事教育处处长 蒋守业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朱光建
局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宪彬
(五)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果”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特别是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等人员的责任。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奇
分管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谢东星
处室责任人: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朱光建
(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或研究责任制工作情况不少于两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参加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查或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与统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奇
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承旭、安建军、卢树祥、陈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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