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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局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局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
(豫统党组〔2009〕1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省地调队:

  现将《河南省统计局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统计局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工,研究部署省统计局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奇

  分管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谢东星

  处室责任人: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朱光建

  人事教育处处长 蒋守业

  局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宪彬

  (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结合省统计局的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责任目标分解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事业单位,并抓好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奇

  分管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谢东星

  处室责任人: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朱光建

  人事教育处处长 蒋守业

  (三)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党组书记和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传达部署,亲自主持制定分解责任目标,亲自听取工作汇报,亲自检查落实情况,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制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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