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县、乡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试点的通知
(豫统办文[2009]70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局属各单位、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为了进一步推进县、乡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和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省局决定对县、乡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进行试点。现将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此次试点选在平顶山、安阳和信阳市三个省辖市进行。
二、试点内容
1、省辖市对县(市、区)统计局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
2、省辖市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统计工作网上观察测评。
三、组织模式
三个省辖市可参照省局草拟的测评标准,结合本地县、乡基层统计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自己工作需要的方案和测评标准及办法,选择适合本地的组织模式,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进行观察测评,既可由省辖市直接对乡级进行观测,也可由县(市、区)统计局对乡级进行观测。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