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死亡人口专项试点的通知


  1.调查的组织:本次调查由河南省统计局统一领导,由试点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试点所在地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2.调查方法:采取由调查员入户按户查询登记的方法;

  3.调查员的选调:调查员由原阳县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选调。选调的调查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能胜任调查工作。原则上一个调查小区配备1名调查员,一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指导员,由省解决调查员、指导员补贴;

  4.调查员的培训:培训由省统计局人口处负责,试点办公室配合,培训内容主要是调查的组织实施、普查区、调查小区地图绘制和调查表填表说明等;

  5.调查的宣传动员:试点地区要在试点范围内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公告、致调查户的一封信、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专项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如实申报出生、死亡人口的政策措施,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支持、参与普查试点。

  6.试点的时间安排

  (1)5月下旬进行选点工作,试点选择在新乡市的原阳县原武镇,约一万人左右规模;6月上旬定点并正式发文;

  (2)6月中旬试点所在地区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6月底前由试点地区出台有关如实申报出生、死亡人口的政策措施;

  (4)6月底前由试点地区完成调查员选调工作;

  (5)7月5日前由试点地区所在乡完成普查区图绘制(绘制普查区内各调查小区边界,主要建筑物及名称,如学校、商业网点、村民小区等;尽可能收集本地最新详细地图作为参考底图),并划分调查小区(调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原则和调查员承担的任务量相结合),省局人口处给予技术指导;

  (6)7月10日前将各种调查物资运送到试点地区,物资准备由省局人口处负责(详见物资准备数量表);

  (7)7月10日前进行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由省局人口处对调查员进行培训;

  (8)7月10日-20日调查员绘制小区图,完成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工作,调查员入户进行现场登记,指导员对调查员进行技术指导,试点办公室派人分组巡查指导,发现差错立即纠正;

  (9)7月21-22日试点办公室组织进行复查核实、质量抽查;

  (10)7月24-25日组织省辖市人员参加试点登记现场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