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厉行节约暂行规定》的通知
(合农〔2010〕28号)
机关各处室:
现将《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厉行节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厉行节约暂行规定
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市委《关于集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合办[2008]70号文件精神,本着“必需、实用、节俭”的原则,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控制重大开支。各处、室、局每月30日前将下月单项开支5000元以上的开支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委计划财务处和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和办公室汇总报委主任办公会议预审同意后列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
2、严格会议、培训申报制度。建立委常规工作例会制度,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局需要对下布置的常规性工作安排综合会议,一般不再安排专题会议,切实减少和压缩会议。各处、室、局每月30日前将下月所需召开的会议和培训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委计划财务处和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安排专人汇总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经审核同意的会议分别进行预算、申报、履行报批手续、联系安排落实,未经批准的会议不得召开。会议培训费用结算由计划财务处、办公室和各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负责。
3、严格办公设备购置与维护管理。各处、室、局对需要购置维修保养的办公设备和各类耗材经处室局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委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汇报、履行报批手续、询价、维修保养和购置,办公设备维护和耗材配置结束后由各处室局负责人签字确认,办公室根据各处室局负责人签字确认情况予以结算。对大件办公设备的购置,按政府采购程序操作。未报计划的办公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再维修保养购置。
4、严格印刷品印置管理。各处、室、局对所需印刷的材料经处室局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委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委领导审查,经审核同意的由委办公室履行报批手续、询价、交印,各业务处室局负责签收印置完毕的材料,办公室根据各业务处室局签收单予以结算。未经批准同意的印刷品不再印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