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农资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小农资店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完善农资信用管理系统。全年开展4次“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分管领导:周淑忠,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3、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全面落实动物免疫、调入动物风险评估、畜禽标识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畜禽规模场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健全重大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推广重大植物疫病防控统防统治和专业队防治,切实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和柑橘黄龙病的防控工作。(分管领导:朱红霞、凌永建,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农技总站)
4、完善农业扶持政策体系。优化农业龙头企业技改贴息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深化提升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政策意见。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新认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家。(分管领导:朱红霞、凌永建,责任单位:涉外处、产指处、经管处)
5、搭建农产品市场营销平台。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建设农业引资项目库。组织500余家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参加国内外各类农业展会。(分管领导:朱红霞,责任单位:涉外处)
(五)深化农村经营管理。
1、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健全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全面推开镇(乡)土地流转服务有形市场建设,除江东、海曙外,所有县(市)、区都建立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提高土地流转质量,全年土地流转面积稳定,5年以上流转比例进一步提高。(分管领导:凌永建,责任单位:经管处)
2、加强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拟定全市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基本建成全市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开展村集体经济审计1000个以上。(分管领导:凌永建,责任单位:经管处)
3、稳步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重点推进城中村、园中村和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在100万元以上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完善已完成改制股份合作社管理,积极探索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凌永建,责任单位:经管处)
4、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加强农民负担监测点建设,完善减负检查制度,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分管领导:凌永建,责任单位:经管处)
附件:各县(市)区部分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工作任务
| 余
姚
市
| 慈
溪
市
| 奉
化
市
| 宁
海
县
| 象
山
县
| 鄞
州
区
| 镇
海
区
| 北
仑
区
| 江
北
区
| 江
东
区
| 海
曙
区
|
乡镇(农业比重大的街道)“三位一体”公共服务组织建设
| 基本完成
| 区级
建立
|
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
6个
| 1
| 1
| 1
| 1
| 1
| 1
| | | | | |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引进大学生200名以上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10
| 10
| 10
| | |
“甬优”系列高产品种推广30万亩
| 2
| 2
| 4.5
| 6
| 6.2
| 8
| 0.5
| 0.3
| 0.5
| | |
全年推广“万元地”20万亩
| 3
| 3
| 3
| 3
| 3
| 2
| 1
| 1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