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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0宁波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4、提升导游素质

  ⑴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导游员全员培训;实施精品导游培育工程,提升导游形象;加强导游队伍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尽快壮大中级导游队伍,争取中级导游员达到230名。重视复合型导游、小语种导游、社会高级兼职导游等不同门类导游人才的培养,加强培养复合型的导游,争取外语等不同类型导游达到80名。加强对旅游院校导游培养的引导,引导1-3家大专以上院校设立导游相关专业,现已设立导游专业的,要加快培养市场紧缺的导游,争取本科学历达到导游员总数的30%。积极参加国家、省导游大赛,推出一批优秀导游。(行管处负责,培训中心配合)

  ⑵全面实施导游服务标准。健全和完善导游管理服务体系。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研究建立分工合理、各有侧重、有效衔接、监管到位的导游管理服务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管理体制,提高导游的管理水平,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导游自律的管理格局。积极探索建立导游协会、导游之家等行业自治性机构,促进导游社会化管理的程度和水平;探索和改进导游管理服务手段。完善导游网络管理系统,强化导游年审的工作力度。建立导游执业、信用档案的信息化平台,借助社会监督,规范导游服务。积极推进导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建立,不断完善和强化实施《导游服务规范》。(行管处负责,旅游协会、培训中心配合)

  5、提升旅游车船服务品质

  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大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力度,提高旅游车船企业服务的规范化水平,推动旅游车船企业的经营评比与业务技术交流,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行管处负责)

  (三)打造目的地功能体系品质提升工程

  1、继续推进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年内力争创建1个“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5个“浙江省旅游强镇”和10个“浙江省旅游特色村”。(政法处负责)

  2、加快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在抓紧推进项目用地拆迁、土地出让、运作机制确定等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形成以旅游集散功能为主要依托,集旅游投诉、旅游咨询、旅游紧急救援、旅游信息化、旅游推广于一体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并融入长三角十五城市旅游集散网络。(办公室负责,规划处、行管处、市场处配合)

  3、构建自助自驾服务体系。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强化旅游行程设计、虚拟旅游社区、预订查询系统三大类板块,开发适应自助自驾游市场需求的“网上自由行”订单系统,开通手机支付和网上支付功能。推出全新的英文网站和电子杂志。建立覆盖各交通窗口、主要星级酒店、主要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区域的电子触摸屏公众服务系统。推出旅游一卡通。(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办公室、行管处、规划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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