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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变更营业场所、改建、撤销等行政许可事项指引》的通知


  附件四:关于XXX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正文(写明营业场所变更原因)

拟进行营业场所变更机构的名称:XXXXXX(需完整规范)

  原营业地址:XXXXXX

  拟变更为:XXXXXX(需与《租赁合同》中所示地址一致)

  特此请示

  附件

                         公司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营业场所变更
  (及更名)的公告(样表)

被公告

机构名称

XXX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桂芳园营销部

公告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营业场所变更

(及更名)的公告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批准,XXX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桂芳园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闻大厦1号楼2002”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鸿新花园三期6B”,(并更名为XXX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侨城营销服务部)。根据《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机构名称:XXX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侨城营销服务部

2、机构编码:

3、许可证流水号:

4、业务范围:

5、经营区域:

6、批准成立日期:

7、机构住所和邮编:

8、联系电话:

9、传真:

10、发证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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