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山西保险业基层分支机构负责人法制培训教育五年规划》的通知


  (二)加强法制培训教育工作的组织落实

  建立并完善由各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机制。山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对县支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及太原地域内农村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法制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各地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地村镇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各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要按照本规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培训教育工作;要经常性地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培训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法制培训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各公司省级分公司及中心支公司高管人员要充分认识法制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法制培训教育必要的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动员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做好本公司系统的业务发展进度安排,给参训人员提供充分的支持和保障,使参训人员能够安心参加培训,取得实际收获;此外,要将基层负责人培训考核情况作为任职资格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按照分期分批、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各级基层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一)县支公司及县级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目前,全省共有县支公司及县级营销服务部764家(具体分布见附表1),以2008年发展速度情况类推(2008年新增41家县支公司及85家县级营销服务部),2013年县支公司及县级营销服务部将在1394家以上。对县支公司及县级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法制培训教育,由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分别针对产、寿险基层分支机构负责人组织法制培训教育,每期150人,每年1至2期,5年基本覆盖现有及5年内新设的所有县支公司及县级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每次法制培训均采取封闭式培训,时间预计3-4天;培训内容以保险业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包括《保险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保监会及山西保监局规范性文件、相关自律公约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