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交通事故,其他条件符合“互碰自赔”要求,且事故车辆在承保其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投保商业性车辆保险的,超出部分承保保险公司也应当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互碰自赔”的原则赔付。
五、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赔款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办法适用于机动车在山西省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附件2: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
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地点
| | 天气
| |
当事人姓名
| 驾驶证号
| 机动车
牌号
| 车型
| 投保
公司
| 交强险
保单号
| 保险期间
|
甲
| | | | | | | |
乙
| | | | | | | |
丙
| | | | | | | |
车辆损失险
| 过错行为
| 事故责任
| 是否同意适用互碰自赔
| 保险公司
报案号
|
甲
| 有□无□
| 有□无□
| 全部□共同□主要□次要□无□
| 是□否□
| |
乙
| 有□无□
| 有□无□
| 全部□共同□主要□次要□无□
| 是□否□
| |
丙
| 有□无□
| 有□无□
| 全部□共同□主要□次要□无□
| 是□否□
| |
事故形态:
甲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 行驶,乙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 行驶,因 ,致使甲车 部位与乙车 部位相撞,造成车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协议赔偿数额及处理方式:
□1、由 方当场赔偿 方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完结此案。
□2、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3、其他方式处理:
。
当事人签名甲: 联系电话:
当事人签名乙: 联系电话:
当事人签名丙: 联系电话:
其他事故形态描述及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