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工信法规字【2009】10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无线电管理局,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法制办、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法办字[2009]7号),进一步提高工信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现将《江西省工信委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江西省工信委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最优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关于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府法办字[2009]7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赣办发电[2008]108号)要求,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内容,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
在原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健全相关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途径,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全省工信系统深入开展,促进各级工信系统有关单位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和公正。
三、工作内容
(一)对照标准,明确职责。一是要对照《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的相关内容,明确各级工信系统有关单位各自的行政处罚职责,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在全系统范围内得到统一执行;二是要在开展行政处罚工作的过程中,结合实践经验以及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执行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