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合建[2010]34号)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关单位:
据新闻报道,3月中旬以来深圳、贵阳两市建设工程接连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月13日15时许,深圳市南山区汉京峰景苑工程的24层防护棚发生坍塌,造成9人死亡、1人重伤;3月14日11时30分左右,贵阳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程的A2展馆至A3展馆之间过街通道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局部坍塌,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我委“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建质安[2009]66号)文件要求,强化对建设工程各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相关安全措施;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本单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程建设中狠抓制度的落实。
二、施工单位要针对本工程项目实际,认真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必须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建设、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实施;建设各方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地下暗挖、人工挖孔桩和复杂环境下土方开挖)、高大模板、高层脚手架(升降式附着脚手架)、建筑起重吊装(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全面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三、加强悬挑结构模板工程的管理。要充分吸取08年“4.6”事故和09年“10.4”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屋小型面悬挑构架支撑系统的监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禁采用木支架作为模板斜支撑,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理,严格实行旁站、验收制度,确保屋面悬挑结构模板工程的施工安全。
四、市、县区重点工程建设部门和各工业园区(包括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得以任何“借口”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亲自带队检查;市重点工程建设部门要认真分析目前全市重点工程存在安全风险,高度关注轨道交通、高架桥、特殊结构等复杂工程的安全生产,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大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