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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的通知

  五、培训形式

  培训以远程网络学习和集中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师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hnteacher.net)”上学习资源(专家讲座、课例等)、完成作业,并以学校学科组为单位进行交流研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网上交流研讨。

  培训实行会员制,学员注册后,自动成为学习平台本周期的会员。学员除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规定课程外,在本周期内(2010年-2013年)凭注册时的帐号、密码还可随时登陆平台学习其它任何课程,并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六、培训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者培训。2010年元月份分两批组织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务管理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人数100人,学习时间为一个星期。

  第二阶段:骨干教师项目培训。2010年-2012年,每年由各校推选出学科骨干教师200人进行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第三阶段:全员培训。从2010年10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组织教师参加全员培训。

  七、组织与管理

  1. 组织与管理机构

  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师范教育与教师工作处负责,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远程培训服务和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州) 、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定忠

  副组长:李厚德 贺安溪 黄超文

  成 员:蒋维加 陈 伟 贾腊生 胡惠明

  2.教学管理与指导

  班级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协助辅导教师检查审核作业。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检查、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

  课程专家:对辅导教师进行指导,与学员进行在线交流,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互动答疑,参与对辅导教师的培训。

  3.考核与发证

  根据培训平台记录的学员网上学习时间、主持或参与网上互动交流记录、作业成绩等,综合评定学员培训成绩。班级管理员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颁发结业证书,当地教师培训机构记入学员继续教育管理档案53学分(骨干教师66学分)。对于学习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员,评定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对于培训组织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评定为先进组织单位,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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