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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甘教技〔2009〕32号)


有关高等学校:

  2009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名额

  (一)条件

  1.申报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报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申报的创新团队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5.各高校在申报创新团队时,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应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

  6.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7.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你单位可以申报1个创新团队。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可以不申报。

  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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