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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陈鸿儒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陈鸿儒任职资格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91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鸿儒同志任职的请示》(民保中报〔2009〕043号)收悉。经审核,陈鸿儒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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