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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坪山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坪山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113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筹建坪山支公司的请示》(泰康深发〔2009〕第01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坪山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二、筹建就绪,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批核准,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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