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针对全年各个时期的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行动。第一季度,开展保“两节、两会”集中行动。第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行动。以组织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在全省开展深入扎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家对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重点设施进行“诊断式”检查;组织安全宣讲队,深入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开展全员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第三季度,开展夏季汛期防范自然灾害事故集中行动。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多雨特点,做好以防汛、防矿山透水淹井、防尾矿库垮坝、防采空区塌陷、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第四季度,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冬季事故易发的特点,全面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从12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建立完善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省内外(包括国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分析同行业、同时期发生的事故规律,找出共性问题,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举一反三的改进措施,汲取教训,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同时,要认真总结基层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生产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把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建立起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突出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在煤矿领域,要进一步抓好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和防冲击地压工作,吸取内蒙古神华集团骆驼山事故教训,落实好防治水10项特别规定,落实好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加强煤矿的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在非煤矿山领域,要进一步加强对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监管,加快对采空区和尾矿库的治理,积极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要进一步搞好化工产业规划布局,加快危险工艺和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改造,狠抓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专项整治,规范经营市场秩序。在道路交通领域,要进一步抓好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在公路中间加快安装隔离带;完善道路监控装置,加强道路巡查,认真落实《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政府令第221号),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山东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号)的要求,严肃查处交通肇事者以及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在烟花爆竹领域,要坚持向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建筑施工领域,要进一步强化对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地铁、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在消防安全整治中,要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铁路、民航、水上运输、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渔业、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冶金、有色、建材、轻工及其他行业都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