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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5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五、“三校生”报考高等学校专业大类对口的审核工作

  2010年5月,本市“三校生”报考相应高等学校专业仍按文、理大类对口实行,该项审核工作,由应届“三校生”毕业学校和招收“三校生”的相关高等学校负责。

  六、报名办法和时间

  2010年5月,本市“三校生”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0年3月31日至4月2日,通过网上(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报名,报名时应如实提供并准确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填报志愿。4月13日至14日,考生携带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相关材料到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办理相关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时应书面签订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客观真实准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诚信考试内容在内的诚信承诺书。

  七、考生体检

  2010年5月报考高等学校的“三校生”体检工作,由考生毕业的“三校”联系所在区县体检站后组织体检。新生入校后,根据录取高等学校的要求,由高等学校予以复查。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三校生”体检工作,由考生报考的高等学校负责。

  八、报考咨询

  2010年3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4:00,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高校通过“东方网”和“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咨询。

  九、加分政策

  (一)优秀“三校生”考生的加分情况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享受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12分的政策,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2.在校期间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获得区县或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特长生,享受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6分的政策,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3.加分申报和审核的工作程序、要求、日程安排等,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另行下发)。审核后的加分考生名单及其加分分值,由市教委于2010年5月9日前抄送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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