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教直后〔2010〕1号)


有关市(州)教育局、质监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2008]168号)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质监部门所属省级专业纤检机构提供的生产企业质量状况,选择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的合法企业,统一组织高校以招投标形式进行地区性集团预购或确定供货企业,提供合格产品供学生选购”的要求,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工作,严格按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确定价格,合格企业供货,学校集团代购”的原则,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黑心棉”流入校园。现就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供货企业及产品质量的监督力度,实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货企业监控制度

  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由质监部门及其所属的专业纤检机构、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共同负责。具体分工:质监部门及其所属的专业纤检机构负责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同加强监管,负责把好入校产品进货质量关;高校建章立制,规范校内管理,负责把好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质量关。

  为确保2010年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省纤维检验局要加强对全省生产加工床上用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向教育部门、各高校提供质量保证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名单,防止各种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

  二、严格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和产品准入制度

  全省将继续实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制度。省教育厅将组织对报名参加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中采购的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凡是供应企业提供的高校公寓床上用品,须有专业纤检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要求货证同行,货证相符。未列入“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名单的生产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和销售。省纤维检验局负责实施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及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