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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20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粤府〔2010〕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对部分副省长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分工通知如下:

  黄 华 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朱小丹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

  审计、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肖志恒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统计、物价、法制、

  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李容根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

  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宋 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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