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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切实加强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实兵演练工作。要强化对职工的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规避危险意识和救援能力,不断完善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和提高救护器材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救援能力。一是井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在汛期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防汛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水灾、滑坡等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并对演练活动制定演练方案和具体实施脚本,及时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对应急救援演练予以进一步修订、完善和健全。二是冶金、有色企业要重点针对煤气防护、高空坠落、火灾等进行实兵救援演练活动,同时要督促外来施工队伍针对危险源进行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三是建材企业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触电、防火、高空坠落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掌握自保、互保等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是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输送企业要依据《济南市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要求,重点开展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井喷、管道泄露火灾或爆炸等方面的演练活动,确保救援方案实施的可靠有效。
  (六)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继续做好新颁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试点工作,选择7家大中型矿山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50家小型矿山企业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化水平。二是根据省局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号)的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使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企业年底前有10家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规模以上冶金、有色企业要全部达标。三是逐步在水泥搅拌站、新型建材企业推广安全标准化工作。
  (七)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等行业的“三同时”工作。加强与省安监局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格落实省政府213号令,按照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特别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三同时”工作的监管力度,做到程序规范,标准严格,切实从源头处加强管理。
  (八)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业务培训,重点是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法人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意识。二是认真做好《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26号令)的宣贯工作,让各有关部门、企业和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其内容、意义和作用,并实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对县(市)区安监部门相关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抓好对所属监管行业广大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别强化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常识、危险源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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