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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严格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推进非煤矿山持续稳定好转。切实履行非煤专业安委会职责,继续深化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依法整顿关闭取缔私采滥挖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创新监管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弱化、事故隐患多、隐患排查月报表填报不规范上传不及时、安全基础欠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列为末位淘汰管理“黑名单”。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对几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时收缴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其列为整顿关闭对象,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四、抓告知承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一)强化实施安全告知承诺。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精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今年开始在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率先实行安全告知承诺。各区县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的动员和部署,并于3月底前与各个地下矿山企业逐一签订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保存,另一份由区县安监局备案(承诺书附后)。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承诺可参照执行(承诺书由各区县自行制订)。
  (二)强化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班组建设。在全市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活动。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工作理念,开拓监管工作思路。在山东金鼎矿业有限公司、淄川西崇山铝土矿2家地下矿山企业实施安全班组建设先行试点。上半年适时召开现场会,下半年开始在全市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基础工作。
  (三)强化提升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坚决落实“在高危行业配备安全技术总工”的文件要求,着力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力量。全市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都必须配备一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工程师(一人只能在一个企业任职总工程师,不允许一人多单位任职)。3月底前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完成聘用总工程师工作,把总工名单报市局一科并上传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总工主要负责矿山企业开拓开采设计、作业规程审批、有毒有害气体报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水患防治、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上传前的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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