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指导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填报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各区县要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认真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标准内容,认真、全面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填报 “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进一步提升填报工作水平,杜绝“假、空、少、漏”等走过场现象,真实反映出企业的实际安全工作状态。针对企业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做到“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治理经费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落实的,将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自查长期查不出隐患(隐患排查月报表体现不出来),市局组织专家检查或执法检查中查出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依法顶格从重处罚。
二、抓安全投入,努力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装备水平
(一)抓好地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监管和通讯系统建设。今年在全市12家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安装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监管系统。通过无线采集设备、数据传输网络、计算机软件系统建立综合的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各区县分配名额如下:张店区1家,淄川区2家,博山区1家,周村区1家,临淄区4家,高新区2家、桓台县1家(具体单位附后)。有关地下矿山企业要加大投入,统筹兼顾安排专门人员提前开展工作,务于今年11月底前安装(完善)到位并正常运行。市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各区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量化指标。同时各区县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地下矿山企业,把矿山井上、井下通讯系统建设紧紧抓在手上。进一步完善通讯系统图,把巷道、采区、卷扬机房、水泵房、配电室、压风机房、爆炸器材库(分发点)等作业场所,在原有固定电话的基础上,安装井下人员小灵通等通讯设备。年内地下矿山都要安装到位,确保井下每一名作业人员和井上保持不间断的通讯联络。
(二)抓好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70%的尾矿库全部装备在线监测系统。通过网络通信、传感器等现代科技手段,自动实时监测与尾矿库安全相关的坝体位移、浸润线、调洪高度、安全高度、库区水位等指标数据,并提供相关分析,为尾矿库安全预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各区县分配名额如下:张店区3家,沂源县3家(具体单位附后)。以上单位须将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于今年7月底前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
(三)抓好地下矿山井下地压、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系统建设。为预防地压灾害、防止发生采空区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支撑,今年在临淄区确定2~3家上述情况突出的地下矿山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待定)。年底前通过测试,待技术运用成熟后,在全市其他区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