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安监发〔2010〕18号)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有关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淄博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淄博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以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降低减少重大事故隐患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整顿关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力求在技术、管理、监管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
一、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
(一)持续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家诊断。安全专家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诊断作为一项重要专业技术监管措施,既能摸清企业实际安全现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更能在事故预测方面做出指导,为企业及监管部门提供监管重点。要把专家诊断工作作为对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上半年对全市62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诊断完毕,并汇编成册。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完成辖区内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专家诊断工作。
(二)持续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治理。结合省局《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今年将安排四次专项大检查,并强化重点时间段、重大节日期间的监管措施。三月份对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开展提升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六月份结合汛期停产撤人演练对地下矿山企业进行防排水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安全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九月份对地下矿山企业的通风生产系统和防灭火进行专项检查;十一月将对露天矿山的整顿关闭取缔及规范性开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16号)规定,责令其停产(停建)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并对治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对重要设施设备和要害岗位的技术管理。在矿山提升运输、防排水、通风、供电等系统的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操作规程等方面,将组织安全专家,结合近几年所发生的不同类型的事故及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操作性强的内容详细的管理制度、作业规程等。使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便于操作有章可循,更好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安全专家在“三同时”审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三月中下旬将组织召开安全专家座谈会,座谈研讨事故预防、隐患排查等新思路,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