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建办发[2009]53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建设部《
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发〔2009〕26号)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我厅研究制订了《2009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9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建设部《
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发〔2009〕26号)精神 。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行安全措施于备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通知》切实夯实基础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分级督办机制。增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杜绝“三违”现象,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