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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制定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激励、扶持和引导我市工业企业提振信心,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抓紧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是抓好2009年市列40个重点工业项目的建设工作。对重点工业企业上报的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助于提高竞争力的项目,利用财政贴息、银行贷款等手段,给予重点支持。各专业银行和有关部门要对列出的重点企业新建和扩建项目,明确具体支持方式和措施。同时,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如期顺利推进、尽早投产达产。(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有关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配合)

  (二)努力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加大企业技改投资以及灾后重建的有利时机,尽快谋划、筛选上报一批重点工业企业项目,从发改委、经委等多个渠道同时上报,力争更多的企业和项目列入国家和省上的支持计划,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配合)

  (三)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一是认真落实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继续加强银、政、企深度合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优势工业企业流动资金、重点工业项目的信贷支持,通过组织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加强重点工业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优先保证重点企业资金需求。有关部门要组织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洽谈会,为工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具体对接提供平台,并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对企业的信贷支持。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担保体系,提高担保能力,逐步做大政策性担保公司,降低门槛,精简办理程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越的服务。二是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借助陇南市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优势,加快推动企业的改制上市步伐,优先推荐重点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市人行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专业银行、中小企业局配合)

  (四)建立铅锌产品商业储备制度。按照“政府调控、企业收储、质押担保、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建立铅锌产品商业储备制度,储备一定数量的锌锭。有关部门要抓紧与相关铅锌企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尽快付诸实施。(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行、有关银行金融机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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