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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本政办发〔2010〕3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市政府现就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少开会、开短会,注重工作抓落实
  1.严格会议审批。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的全市重要会议、市政府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召开的会议、市政府决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承办部门须填写《市政府会议审批单》,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2.实行“无会日”制度。每周三为市政府“无会日”,当日除上级召开会议外,不安排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
  3.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由各部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发起的会议,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一般性奠基、庆典、剪彩、首发首映式等活动,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举办;非市政府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不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确需市政府领导出席的,应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协调审批。
  4.压缩会议数量和时间。能够通过书面、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召开会议;上级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已通过文件或其它形式传达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不涉密的会议特别是直接开到基层的会议,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表彰会、研讨会、庆祝会、纪念会、联谊会等。全市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20分钟,专业性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60分钟。
  5.讲求会议实效。召开决策性会议,会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原则上印发书面材料,重点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和要求。
  二、少讲话、讲短话,提高会议质量
  1.减少讲话数量。市政府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市领导讲话。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市领导讲话。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召开会议、举行庆典类活动等,一般不安排市领导讲话。
  2.缩短讲话时间。领导讲话应言简意明、富有新意、讲求实效。除工作报告外,市政府领导在全市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左右,讲稿篇幅5000字左右;市政府领导在庆典类活动上的致辞控制在5分钟以内,文字800字以内;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参加市政府工作会议的发言或汇报时间应控制在8分钟以内,发言(汇报)稿篇幅不超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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