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肿瘤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肿瘤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9〕1245号)


省卫生厅:

  贵厅报送的《关于请审批省肿瘤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卫财函[2009]641号)及有关附件悉。福建省肿瘤医院是集肿瘤治疗、预防、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目前省肿瘤医院旧病房大楼建筑结构和安全性能较低,设施简陋,医疗功能布局不合理,床位严重不足,为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质量,经研究,同意建设省肿瘤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大楼,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肿瘤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大楼。

  二、业主单位:省肿瘤医院。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福马路420号省肿瘤医院院内规划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控制在73000平方米以内。主要建设内容:外科病房、放疗病房、手术室、洁净手术部、重症监护室、相关医技用房、设备用房以及停车场、新建1200吨/日污水处理装置、改造医院现有供电系统等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536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11月9日的函复意见,省发改委、省财政各安排1500万元,其余42360万元由医院自筹。

  六、建设年限:2010-2013年。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结合本项目建设,在进一步优化医院整体布局、编制医院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委托有设计资质机构编制该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